关于开展宁波高新区2025年度优质初创企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 来源:宁波高新区科创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高新科〔2024〕2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质初创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入驻高新区的中小企业,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人员团队稳定,主要经营场所在高新区。

  (二)拥有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较明显。

  (三)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等面有竞争优势,市场反应较快,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二、支持标准

  新认定的优质初创企业,给予10万元创业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高新区优质初创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介绍材料;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知识产权清单及佐证材料;

  (五)企业上一年度财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财报需披露研发费用金额,纳统企业还需提供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六)企业人员清单、社保证明、学历证明;

  (七)房屋租赁或购房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八)企业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

  (九)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报告提供领域需包括:税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报告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今。

  四、申报程序

  请各企业于2025年4月18日前登录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fpt.nmstart.com/)进行线上申报,同时,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街道,未通过系统平台进行资料提交的,视同放弃申报。

  请各街道初审企业申报材料并填写2025年度优质初创企业初审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4月23日前上传至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纸质材料及初审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科创局科技合作科(高新区广贤路 999 号1216 室)。

  五、联系方式

  聚贤街道:金老师  87905803

  梅墟街道:齐老师  87562677

  新明街道:周老师  87902137

  贵驷街道:施老师  86559729

  高新区科创局:赖老师 89288767、耿老师 89288800

 

  更多政策及申报相关问题,可联系浙江工研院王老师

  联系方式:18957886979

  wangwei@zitri.cn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nbhtz.gov.cn/art/2025/4/9/art_1229020918_4614905.html


宁波高新区科创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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