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7 来源: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软件产业突破提升发展行动方案》(甬制造业办〔2024〕8号)文件精神,加大软件“名品”培育和应用推广,更好支撑制造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或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或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4.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和人才支撑。

  (二)申报的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属于《2025年度宁波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指导目录》(详见附件1),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软件产品;

  2.该项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2023年6月30日以来获得软件著作权,且申报单位须为著作权人第一作者;

  3.该项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4.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应通过具有CNAS和CMA资质认证的省级以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

  5.该项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6.产品系列版本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软件产品可优先认定

  1.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系统的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国产信息技术路线开发、进行国产化软硬件驱动适配的软件产品等;

  2.申报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打破市场垄断、实现国产化替代、填补国内空白等;

  3.该项软件产品拥有已授权的相关专利或在研发过程中参与了有关行业、团体、地方或国家标准制定。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系统于7月10日开放),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并上传资料,申报材料中的相关申报表或情况表请根据系统提示,在线上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导出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申报企业同时提交一套完整书面材料(加盖公章),由各地经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经信局。企业申报时间截止8月11日。

  (二)各地审核。各地经信部门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由线上系统导出推荐汇总表,一并与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在8月14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

  (三)综合评议。宁波市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并对名单进行公示。

  (四)发布名录。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申报产品,市经信局发布名录。

  三、其它事项

  (一)每家企业仅限择优申报一个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对经本次认定的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的,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给予奖励,投保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的,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给予保险补贴。

  (二)请各地经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属地企业报送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企业申报内容真实有效。

  (三)书面材料接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407室。

  (四)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292073;技术服务 童老师,联系电话:87682980。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4日

 

  原文链接:http://jxj.ningbo.gov.cn/art/2025/7/4/art_1229561613_58942353.html

  更多政策及申报相关问题,可联系浙江工研院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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