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建链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和《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遴选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项目实施单位应满足实施细则关于亩均评价、数字化、绿色化、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等方面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或纳入严重失信主体以及其他不宜列入产业链标杆项目的情形。

  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产业链标杆项目。

  (二)项目类型

  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围绕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率先打破垄断、提升产业链韧性、强化产业基础、提供示范引领等方面,结合宁波制造业实际,产业链标杆项目分为强链引领项目、补链筑基项目、延链融合项目、建链提能项目等4个类型。

  1.强链引领项目:属于我市具有较好基础和比较优势,且需要进一步重点发展的产业链锻长板项目,一般位于重点领域目录的强链环节。此类项目需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提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2.补链筑基项目:属于我市尚无发展基础或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且今后亟需推动突破的产业链补短板项目,一般位于重点领域目录的补链环节。此类项目需围绕产业链核心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技术攻关和产品突破,推动解决“卡脖子”问题,推动提升产业链发展韧性和安全水平。

  3.延链融合项目:属于我市已形成较强的生产制造基础,具备向产业链上下游两端延伸发展的产业链融合项目,一般位于重点领域目录的延链环节。此类项目需通过数字技术应用、产品创新设计、企业品牌培育、制造服务拓展等方式,推动企业向“制造+服务”转型,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4.建链提能项目:符合“361”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未来产业领域、面向未来需求、具备发展潜力的重大项目。此类项目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示范性,有望培育新的产业方向,实施单位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能够形成积极的带动作用和集聚效应。

  (三)项目条件

  本项目实行竞争性择优遴选,基本申报条件为:

  1.项目应以打造标志性产品为导向,根据重点培育产业链布局,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建链重点环节实施。核心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创新性和竞争力。项目需符合《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重点方向领域指南(2025版)》(附件1)。

  2.项目应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强的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和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能够形成可视化、可借鉴的项目实施成效。

  3.项目建设期原则上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4.项目设备(含软件、技术)投入额需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人工智能与工业软件产业链、未来产业和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领域项目原则上可放宽至2000万元)。属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按规定完成核准或备案。

  二、项目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自愿、真实原则进行申报,项目单位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申报,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表格并上传相关资料,相关申报表或附件请根据资料清单(附件2)或系统提示要求线上填报或上传。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各地择优推荐方式进行。每个地区指导数量根据制造业投资体量和增速情况综合确定(附件3);产品在打破垄断、解决“卡脖子”或者关键环节实现进口替代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不得推荐。对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各地经信部门经研究后择优形成推荐项目名单,于6月5日下班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工作,并排序后行文报送项目推荐汇总表至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附件4)。

  (四)市经信局负责对各地推荐的产业链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对材料不全的要求予以补正。未按规定提交补正材料的视同放弃本次申请。市经信局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将在局官方网站公示拟入选的产业链标杆项目名单。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产业链标杆项目;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完整性,不可拼凑;

  2.本通知内的政策享受需满足亩均评价、数智化、绿色化、研发投入导向,相关规定按《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执行;

  3.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择优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不得推荐。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广泛宣传动员,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辅导;

  4.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仅限于2023年以来国内、国际级;

  5.2024年度产业链标杆项目已奖励的,相同产品的不可再申报,已计入2024年度产业链标杆奖励项目投入额的不可再重复计算;

  6.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奖励资金予以收回;对于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追究项目申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或按照相应办法列入征信档案。

  四、联系方式

  (一)企服平台技术服务:童老师,联系电话:87900574。

  (二)项目综合咨询: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 梁晓炜、张洋,联系电话:89292061、89183474。

  (三)产业咨询

  1.化工新材料产业链:石化处 唐豪;联系电话:89185148;

  2.稀土磁性材料产业链、前沿新材料、首批次新材料:材料处 梁明才(磁性材料、前沿新材料)、潘超林(首批次);联系电话:89292045、89292044;

  3.工业母机产业链、空天开发、深海深地、低空经济、首台(套)装备:装备处 丁乐(工业母机、空天开发、低空经济)、罗鸣、钟媛(首台套);联系电话:89292027、89185150、89292050;

  4.智能光伏产业链、智能传感器产业链、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产业链、量子信息:电子处 任骏(光伏、传感)、杨常科(集成电路、量子);联系电话:89292005、89183421;

  5.时尚纺织服装产业链、智能家电产业链:消费品处 刘青、任丹枫;联系电话:89186461、89292041;

  6.人工智能产业链、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脑机接口:人工智能局 陈超杰(人工智能)、尤廷(智能机器人)、华岗(脑机接口);联系电话:89183426、89186426、89292071;

  7.工业软件产业链、元宇宙:软件处 陈晓璐;联系电话:89292009;

  8.新型储能:绿色化处 吕咏;联系电话:89183431。

  (四)区(县、市)经信部门咨询

  海曙区经信局   刘慧燕,联系电话:55883651;

  江北区经信局   李然然,联系电话:89582773;

  镇海区经信局   张汉林,联系电话:89389741;

  北仑区经信局   李懿豪,联系电话:89384564;

  鄞州区经信局   闻  毅,联系电话:89296926;

  奉化区经信局   王维军,联系电话:89286431;

  余姚市经信局   钱辰隆,联系电话:89554231;

  慈溪市经信局   施思梦,联系电话:89596677;

  宁海县经信局   杨  涛,联系电话:65268017;

  象山县经信局   叶灵甫,联系电话:89387987;

  前湾新区经信局 谢贺卿,联系电话:89280277;

  高新区工信局   贺纯晨,联系电话:89288832。

  附件:1.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重点方向领域指南(2025版)

  2.2025年度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资料清单

  3.各区(县、市)推荐项目指导数量

  4.2025年度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推荐汇总表

 

  原文地址:http://jxj.ningbo.gov.cn/art/2025/5/26/art_1229561613_58942122.html

  更多政策及申报相关问题,可联系浙江工研院王老师

  联系方式:18957886979,wangwei@zitri.cn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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